Friday, March 18, 2011

魅力




— 嘿,我想出來唱唱歌,要一起嗎?—



丟下手頭上的tutorial,帶著手機和一瓶水準備唱通宵。
上個學期和這個學期的我變化很大,變得更懂得愛自己。
一直告訴自己,我也是需要休息的。


所以就跟這個愛彈吉它的朋友待到蠻晚。
又是談天,又是唱歌。
雖然才認識兩個禮拜,也許因爲有共同嗜好,
很快就熟絡起來。
和他談著談著,發現自己真的不如他人。
人家5嵗就立志要當個企業家,買下印尼的其中一個島建起度假屋。
即便來自富裕家庭,可是已經有全盤未來計劃。
相較之下,真不敢相信他還是我的同學。


最近很喜歡跟一些self-motivated的朋友在一起。
有時候跟他們一起的確會得到很多啓發,看得更開。
哪裏像我?簡直就在見歩行步。


男人什麽時候最有魅力?
除了穿西裝的時候,還有就是自信滿滿的大談未來計劃,
人生對他們來説就像一盤棋,而他們正操縱著整盤棋的走向。
因爲他們知道,他們一定會成功。
這種男人好有魅力啊。


什麽時候我也可以變得有魅力?








3 comments:

Sapphirez said...

做男人吧..
哈哈

chloe mei said...

哈咯,你好:)与其说惊讶你在我那留下留言,不如说是惊喜,哈哈!之前无意中发现你的部落格,虽然不认识你,但一直都爱看你的部落格~XDXD 加油加油!!

jing ling said...

[khai chee]好主意!
[this is me]謝謝你。簡單的一句鼓勵原來有著無限大的力量呢。我也很喜歡你的文字 :)